根据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复试小组,分别负责新闻传播学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2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新闻与传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学院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
(一)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3月30日至4月1日,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提前3天公布,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学院将于3月22日前公布复试名单(包括复试形式)及学院联系方式。
2.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或拍照,在公布复试名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3月25日之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xwyjs@lzu.edu.cn,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在职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4.学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联系材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补充材料。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请在3月27日前完成缴费,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6.复试前学院通过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对各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开展宣传和培训,规范面试流程和要求。
7.学院提前1天公布考生分组与面试顺序。复试组秘书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对考生逐一进行线上身份验证、“钉钉”、“腾讯会议”平台使用培训,组织设备调试、线上抽签工作,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具体细节详见附件。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身份核验
2.复试安排
(1)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平台:“钉钉”、“腾讯会议”平台。
面试安排:共分为3组,每组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面试评审老师。
面试流程: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要求学院按照统一时间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工作人员逐一筛查复试考生在线状态,提醒考生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未进入网络的考生,落实原因,酌情处置。
2)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与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别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线上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组考生进入线上面试室。
5)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给出考核结论。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成绩计算
复试各环节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复试工作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
公布方式:在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公告栏和学院网页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xw.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3736
电子邮箱:xwyjs@lzu.edu.cn
联 系 人:韦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思雨楼206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213
电子邮箱:zhouzhaoyu@lzu.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六、其他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