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国强传媒学子奖助学金协议书》,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自愿向兰州大学捐资伍拾万元人民币(¥450,000),专项用于支持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所有品学兼优和勤学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完成学业。为切实实现好捐赠方的美好意愿,发挥好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资金的适用范围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使用原则
1.合理使用。此项资金的使用要充分发挥资金的用处,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资金全部使用于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的生活与发展。
2.协调规划,突出重点。资金的使用要根据学院学生的实际需要,坚持集体决策、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做到物尽其用。
3.公开透明,加强监管。资金实行财务一支笔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成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的发放。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学院院长,副主任为党委书记,组员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捐赠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的培养奖励和救助方面,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
1.学生培养。支持学生的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支持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外出培训和学习交流,对于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专门设立学生奖学金,限额为5000元/人次。
2.救助困难学生。对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具体包括重大疾病救助、特殊困难救助等,限额为5000元/人次。
三、资金使用发放程序
1.资金的项目负责人为学院院长,行政副院长根据院长授权和有关规定管理经费,并履行财务审核职责。
2.由学生自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并写出评定意见。
4.由班主任等组成学院评议小组,对于班级递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从中评定品学兼优、家庭困难两部分学生,分别进行奖、助学金两部分的发放。
四、资金使用监督反馈
1.账目统计。资金的使用,要实行专账管理。
2.过程督导。资金管理委员会要及时沟通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情况反馈。要做好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通报反馈,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检查监督。资金使用的情况,若有必要,可要求学生通过适当方式向学院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