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银行向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捐赠资金协议书》,兰州银行自愿向兰州大学捐资伍拾万元人民币(¥500,000),专项用于支持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发展建设。为切实实现好捐赠方的美好意愿,发挥好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资金的适用范围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资金使用原则
1.尊重意愿,合理使用。此项捐赠资金的使用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捐赠资金全部使用于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发展建设。
2.协调规划,突出重点。捐赠资金的使用要根据学院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重大部署及学院“十三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的发展思路,坚持集体决策、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切实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快速发展。
3.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捐赠资金实行财务一支笔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成立专门的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的用途。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学院院长,成员为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捐赠资金使用范围
1.师资队伍建设。在学校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补充科研启动费用于师资培训、学术会议、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及学院教职工的各类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励等。
2.人才培养。支持学生的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支持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外出培训和学习交流,设立学生奖助学金。
3.科学研究。结合部校共建和“双一流”建设规划,设立专门项目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读书会)、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配比支持教职工申请的教学科研项目。
4.奖助困难学生。对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
5.资助学院师生学术活动、对外交流、学术讲座及实践活动的各项费用。
6.资助开展部校共建工作费用。
三、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捐赠资金的项目负责人为学院院长,行政副院长根据院长授权和有关规定管理经费,并履行财务审核职责。
2.捐赠资金的使用由该事项的分管领导提出使用建议,提交学院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酌情进行相关研究论证,并按照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提交会议决定。
3.如果上级政策发生变化,学院将及时调整审批程序,确保经费的审批程序规范、使用过程公开透明。
四、资金使用监督反馈
1.账目统计。捐赠资金的使用,要实行专账管理。
2.过程督导。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要及时沟通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情况反馈。要做好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通报反馈,主动接受兰州银行的检查监督。资金使用的情况,要按照年度通过适当方式向学院教职工进行通报。
五、本办法由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兰州银行协商制定,与《兰州银行捐赠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