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了专业知识面试复试小组、外国语口语听力面试复试小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学术型新闻学、传播学及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的复试等工作。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术型: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推免生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招生计划 |
050301新闻学 |
19 |
0 |
33 |
050302传播学 |
专业学位(MJC):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推免生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招生计划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29 |
2 |
74 |
注: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非专项计划(含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三、调剂政策
学术型新闻学、传播学专业、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且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同专业之间调剂要求,学术学位各专业申请调剂至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四、 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1.复试考生范围
2018年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新闻与传播学院且满足兰州大学公布的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新闻与传播学院且符合我院调剂要求并已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序号 |
学科、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 |
学术型:新闻传播学(050300) |
345 |
50 |
90 |
2 |
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055200) |
360 |
50 |
90 |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其中面试包含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笔试科目请参照《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笔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上午8:00-10:00,地点:兰州大学思雨楼新闻与传播学院二楼206办公室。
注: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在兰州大学本部盘旋路校区院内东南角,可在火车站兰州站乘坐前往兰州大学站的公交车(1路、10路、110路、131路等多条公交路线)。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联系方式:电话0931-8913736 手机:13893483317 联系人:韦老师
4.体检时间:3月20日上午8:30,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早前往指定医院,中午前完成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本部盘旋路校区院内体育场旁)
备注:须空腹,带有效证件与核发的体检表(报到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用于张贴至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试安排
⑴ 面试时间:3月18日全天,上午10:00开始,面试顺序、组别、地点等报到时详见学院信息栏通知。
⑵笔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30-12:30(报到时通知具体考试地点)
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 3月18日全天 上午10:00开始,地点: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302室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五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到达考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6.复试所需提交材料列表
①《准考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⑥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日常表现写实与政审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列为“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7.复试费用:体检费40元、复试报名费: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0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人。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费,专款专用。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
⑴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时间3小时,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⑵面试:含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面试成绩的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⑶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20%;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⑷初试权重为60%,笔试权重为20%,面试权重为20%
2.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公布:3月20日下午在学院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3.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专业及导师分配,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2018年各专业招收计划并结合推免生情况,与拟录取考生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4.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复试咨询电话:0931-8913736 信箱:xwyjs@lzu.edu.cn
申 诉 电 话:0931-8915839 信箱:muxh@lzu.edu.cn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00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38室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